花卉植物的分類:
形態結構
關於花結構的本質,比較一致的觀點傾向於將花看作一個節間縮短的變態短枝,花的各部分從形態、結構來看,具有葉的一般性質。
首先提出這一觀點的是德國的詩人、劇作家與博物學家歌德(Goethe 1749-1832),他認為花是適合於繁殖作用的變態枝。這一觀點得到了化石記錄以及很多系統發育與個體發育證據的支持,並且能較好地解釋多數被子植物花的結構,因而延用至今。
花卉的形狀千姿百態,大約25萬種被子植物中,就有25萬種的花式樣。但是所有的花仍有共同的結構圖式,它們的組成通常為: